珠澳7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多元化解跨境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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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珠澳金融深度合作持续有效推进。6月10日,来自珠海和澳门的7家金融机构共同签署“3+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日常工作交流方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与此同时,“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正式揭牌。
6月10日,来自珠海和澳门的7家金融机构共同签署“3+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在加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背景下,深化珠澳金融合作的又一探索,是推动《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珠澳两地居民提供更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一项创新。其中,“3”包括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横琴新区金融行业协会、珠海国际仲裁院;“4”包括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银行公会、澳门保险公会、澳门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据工商银行珠海横琴分行行长、珠海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会长童志军介绍,未来两地金融行业组织将致力推进跨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作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珠澳两地良好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行长龙勇表示,借鉴港澳及其他发达经济体先进的金融纠纷解决制度,建立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构建共同认可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珠澳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维护珠澳两地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黄立峰表示,未来澳门金融管理局将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不断优化,为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