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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举办“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大家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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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中山市举办“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大家谈”活动。该活动由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承办、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协办。活动不仅邀请了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工作的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罗爽在线上进行专家解读,还邀请了中山市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卫健部门和检察院等,围绕“依法带娃”“双减”等社会热点问题谈看法、提建议。

“依法带娃”引发热议

“后台有网友提问,教育孩子是自己家庭的事,为什么还要出一部法律呢?”随着主持人的话音刚落,嘉宾立刻展开了热烈讨论。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高峥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不仅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通过明确国家、社会等相关主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帮助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高,为家长赋能。

“有关前段时间的网络热词‘双减’,《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六条也提到了相关内容。”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王志红表示,除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到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等内容外,她也建议家长要尊重青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学习掌握一些科学育儿知识,言传身教,做好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

此外,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社会热点问题,与会嘉宾也结合自身工作谈看法、提建议。中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兆英还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

各部门职责要落实

“其实,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共同承担起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在线上专家解读环节,罗爽表示,家长应依法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做到“七个自觉”;政府应依法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承担“六大职责”;教育部门应重点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依法履行“三大职责”;妇联应重点发挥好联动作用与基层服务优势,依法履行“四大职责”;社会力量则应依法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四类支持服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家长们能更顺利地担任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基础性作用。”

与会代表们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履行法定职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紧抓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共同推动中山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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