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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个区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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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记者获悉,广州市黄埔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区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和联动工作机制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协同机制,形成全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一张网。

据了解,《黄埔区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黄埔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总结、提炼了近年来黄埔区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经验,推出全国首个导航类应用软件文化保护对象地图、全省首名文化遗产检察官,并在全市首创“屋长+保护责任人”制度。

此次出台的《方案》重点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机制和“区政府—街镇—社区”三级管理的纵向传导机制,切实形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具体包括黄埔区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加强对辖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评估,定期对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各街镇建立历史文化遗产“屋长+保护责任人”责任制度,设立街、村、专职三级历史文化遗产屋长组织体系,并定期汇总历史文化遗产巡查情况;各职能部门及所属街镇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历史文化遗产动态监测管理水平。

《意见》和《方案》明确加大文化遗产的公益保护力度,主动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重点范畴。目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已配置2名“文化遗产检察官”,专门办理涉文化遗产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为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

同时,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各指定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

此外,《意见》和《方案》还提出,黄埔区将组织开展对传统风貌建筑的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一张图,并鼓励热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志愿者协助参与日常巡查,推动全社会形成历史文化保护的传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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