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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养老床位“搬”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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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实施。

据悉,广州2019年起率先在越秀、海珠、荔湾3个老龄化程度较深、老年人口较多的中心城区试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全市共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77张。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设置具备机构化服务功能的床位,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长期照顾服务。

居住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未入住养老机构或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条件暂时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居家老人,可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包含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家庭养老床位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具体服务内容涵盖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床位实时监测和专业照护服务四个方面。

收费方面,《通知》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根据老年人的照顾需求评估等级及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也有所差异。

为鼓励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通知》提到,对新建床并经本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为照顾等级2-6级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且经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以每张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不超过1500元、智能化改造设备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在实际改造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次性建床资助。

护理资助方面,每张家庭养老床位收住经本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为照顾等级2-6级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根据不同的照顾需求等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至500元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登录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提交申请,也可根据需求就近选择服务机构申请。

市民如对《通知》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拨打电话020-83178750、83178741向广州市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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