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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共有48.98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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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关键因素。2018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再次扩围,广东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减免税政策,8月9日来自广东省税务局的信息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东共有48.98万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33.38亿元(不含深圳,以下同),其中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扩围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税上限从50万提高到100万后,共新增减免企业所得税4.55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务院出台7项减税措施,其中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政策扩围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想到今年我们也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红利,这是意外的惊喜!”从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了解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的消息后,东莞市迪生家具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叶先生心生喜悦。叶先生所在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70万元左右,按照原政策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新政策进一步扩围后,该公司纳入到了优惠的范围内,全年预计可减免税款约10万元。“减免的税款让我们资金周转更为灵活,有更多的资源用到业务开拓、广告投入等方面。”叶先生说。

从2010年至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7次调整扩围,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为让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广东税务部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传递政策信息,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政策。同时,重点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纳税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以实体学堂、网络培训、热线咨询、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和培训辅导,及时回应相关咨询诉求,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准确享受政策。

江门市丰润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根据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负责人陈女士算了一笔“减税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预计2018年可减免税款13万余元。为此,陈女士表示:“税务部门在了解到我们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情况后,采取送政策上门的方式为我们讲解政策,这么大的优惠力度,给了我们扩大生产经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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