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创新发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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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的核心是科技创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必须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把“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推进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制度和政策环境,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赋予了大湾区在引领支撑创新驱动方面重要使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规划纲要提出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体现了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动力的深刻洞察,是立足国家发展全局和粤港澳发展基础、现实与未来作出的科学部署。三地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创新要素吸引力强,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三地在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等方面还有待加强。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战略定位,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粤港澳三地在科研、产业、人才和对接全球资源方面各有所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着力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纲要从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更重要作用;建设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建设;鼓励粤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粤港澳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设立产学研创新联盟等。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部署,广东必须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深化合作、加强区域协同,共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加快推进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和前沿学科建设,着力提升基础研究水平。规划纲要明确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珠三角九市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支持结合粤港澳三地特色和实际的重大创新载体、研发中心、科技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香港、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建设。广东拥有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港澳有深厚合作基础。近年来,围绕推进建设“自创区”、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广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要携手港澳,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为紧迫的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优化区域创新环境,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按照规划纲要部署,要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实施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和学术人才交往交流,推动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创新机制、完善环境,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的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便利条件,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创新决胜未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理念,深刻领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深远战略意义,坚持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将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紧密融合起来,推动三地协同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新兴技术原创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强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