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森林生态效益总值增加近4倍 进一步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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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20周年。昨日从广东省林业局了解到,1999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稳步增长机制。补偿制度实施20年来,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从5102万亩增加到721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6.8%,占林业用地的43.9%,位居全国前列;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1999年试点的每亩2.5元提高到2019年的平均36元每亩,增加了约13.4倍;森林生态效益总值由1085.8亿元增加到5413.7亿元,增加近4倍,进一步筑牢了广东省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以新丰江为例,其库区区域总面积240万亩,56万亩水域被173万亩森林包围,150.3万亩森林全部区划为生态公益林中的水源涵养林,2019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每亩达39.1元,成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最高地区之一。据新丰江林管局负责人介绍,新丰江水库四季皆绿、处处皆绿,又得名“万绿湖”,被誉为“广东大水缸”,水质60多年来始终保持I类水标准,承担着为东江中下游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共4000多万居民的供水使命。
20年来,广东全省森林释放氧气总量由0.94亿吨增加到3.58亿吨,全省森林植物储能总量由1.57亿兆焦增加到5.94亿兆焦,全省森林调水蓄水总量由61.21亿吨增加到86.5亿吨,广东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提高,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生态支撑和保障作用。而未来全省生态公益林将继续扩容,据省林业局透露,到“十三五”期末,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珠三角核心城市力争实现生态公益林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