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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18条投资减负措施 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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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在市会议大厦举行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城市更新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获悉,《若干政策》从“减负、扩面、提速”三个维度共提出了18条投资减负措施,进一步优化了东莞市现行城市更新政策,力求达到综合性减负目的。
从高投入到低投入:激发企业积极性
发布会上,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军详细解读了《若干政策》的政策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在18条措施中,“降本减负”贯穿于前九条措施,具体通过降低土地成本、节约财务成本、降低税务成本、增加财政补助等降低企业的直接成本,达到从高投入到低投入,少收益到多收益,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对村自改或村企合作改造的‘工改居’‘工改商’项目,以改造方案首次批复时间为界线适用新旧地价政策,合理保障各方利益,降低旧项目的土地成本。”陈志军举例说,根据政策第一条,此类“工改居”“工改商”项目以改造方案首次批复时间(2018年8月15日)为界线,分别按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容积率修正后)的20%和30%计收地价款。以城区片作为参考,经新旧政策测算,商服用途价差约709元/平方米,住宅用途价差约857元/平方米。
同样,《若干政策》在降低公共设施配建成本上也向实施主体释放利好。政策第四条明确,安排单独宗地由实施主体全额出资配建公共设施并无偿移交政府的,无须计收地价款。据陈志军介绍,假设此类项目有50亩为配建公共设施,新政策可以划拨方式供地给企业,总土地出让金减少约1000万元。
从不能做到可以做:解决历史问题
据了解到,《若干政策》还从优化机制上降低制度成本,达到从难做到易做,从不能做到可以做。比方说,政策第十到十二条,从允许项目提容、降低准入门槛、解决历史问题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城市更新项目覆盖范围,让更多有潜力的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其中,政策第十二条就解决了早期挂靠镇街或镇街下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工业、仓储用地历史问题,让该类项目能够办理相关手续以及转让。
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巡重点提及了村民办证的问题。据介绍,以前,因为坐标转换造成的误差,相邻的两户村民来办不动产权证,先办证的需要取得邻居同意后才能办证,新政实施后,先办的不需要取得邻居同意即可办。根据《若干政策》,除误差之外其他原因导致宗地红线重叠的,权利人需要办理抵押和转移登记时,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无需调整宗地红线和取得红线重叠方权利人的同意即可直接办理登记。
从多耗时到少耗时:优化审批方式
此外,《若干政策》还通过容差审批、简化审批、下放审批、并联审批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时间,加快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比方说,通过简化市土地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预计审批时间减少1-2个月;通过简化产业类更新单元审批程序,预计审批时间减少2-3个月;通过同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项目审批,预计审批时间减少3-4个月。
据陈巡介绍,城市更新项目在实施前一般需要经历规划审批,拆迁补偿安置以及供地“批、拆、供”三个阶段,其中,拆迁补偿安置往往是耗费时间最多的,政府层面也无法掌控,可以掌控的就是其他阶段,“总的来说,‘工改工’项目在无特殊复杂情况下,在新政实施后,可以减少6-9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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