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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 最高能获1.7亿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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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正式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下称“纳米十条”)。根据该政策,单个纳米企业最高能获得1.7亿元扶持。同日,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也正式启用,将吸引来自全国的纳米科技研究成果在穗产业化。
“纳米十条”支持建设纳米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绿灯”。对于新建立的纳米产业重大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该区将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
为推动纳米科技人才、成果聚集,根据该政策,广东省科技厅和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纳米科技”重点专项。明年开始,双方将根据专项规模和需求,每年按照1:1比例各出资1亿元(3年共6亿元)支持国内外团队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开展纳米科技研究和优秀成果产业化。
“纳米十条”是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的组成部分之一。该研究院将通过“政府+科学家+企业家+金融+政策”联合,建设一个纳米技术创新研究院、一家广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个纳米产业基金投资平台、一套“纳米十条”政策、一个纳米技术产业园——“中国纳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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