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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向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45件 省民革建议小区装人脸识别应用应经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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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郑蔼娴)笔者12日从民革广东省委会2021年提案情况介绍会上获悉,今年省民革拟向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45件,主要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其中,针对人脸识别生物信息使用引发的公众担忧,省民革拟提交提案建议规范人脸识别应用,探索构建新型人工智能治理框架。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应用,近年来,人脸识别迅速走进人们生活,但“戴头盔看房”等热点新闻事件显示,其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公众对隐私泄露风险的担忧。为此,省民革拟向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规范人脸识别应用,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执笔人、民革省委会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根生表示,当前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处于无节制使用状态,任何组织单位可随意收集民众人脸数据生物信息,数据被泄露与滥用可能性急剧上升,引发科技伦理问题,公民隐私权受到威胁。“一个月前,我走访了广州的几个小区,发现小区里人脸识别就安装在监控机房服务器。对于数据拷贝,我没看到保密措施。”

  “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不可替换,终身无法修改,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提案就此提出明确监管部门、建立必要性审查、集中整治不规范的采集与使用、进行省级层面立法、引导行业自律等五个方面建议。

  包括由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除道路、交通工具、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安防应用以外,如写字楼、商场、企业等单位及公园、学校、市场等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对于如小区管理等特定人群人脸识别应用,须以自愿为原则由个人信息主体进行必要性审查,物管应将其视作新增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交由业主按户数及面积2/3以上投票通过后方可申报审批,禁止非授权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对不合规安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要求定期整改,依法打击非法滥用。

  据了解,在去年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省民革提交了集体提案40件,其中有9件被列为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数量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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