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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年底前将实现土壤监测县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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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经济网报道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加快完成全省土壤调查成果集成,并提出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继续排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尽早完成全省调查成果集成,建立污染地块清单、优先管控名录和数据库。选择1—2个典型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

  解决土壤污染隐患,源头控制是关键。《方案》指出,广东将继续对重点监管单位和涉镉等重金属行业加强监控和排查。到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逐步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2020年底前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要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

  韶关被列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

  《方案》还提出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其中将韶关市列为先行区,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评估,提炼形成“酸性矿山生态修复”“暂不开发地块整治”等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经验,为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而纳入省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市,则探索建立建设用地规划、用地预审、土地供应等环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介入机制。

  为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必不可少。《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广东将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并继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试点监测,完成78个地下水质量点位监测与评价。

  此外,《方案》还提出,做好生态环境部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运行;建设广东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监测与重金属溯源重点实验室;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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