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1149 分类:财经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龚稼立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东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