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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提建设五大金融中心, 未来3年要完成48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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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官网披露,近日,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意见》中披露了广州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目标与“三步走”工作安排,并首次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区域交易中心等五大中心。

  “三步走”:2021、2023、2035阶段性目标明确了

  根据《意见》安排,接下来将紧密对接省、市实施《规划纲要》发展目标,按照“三步走”安排,推动广州市金融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阶段取得实效。

  第一步是到2021年,以服务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为导向,结合大湾区需求完成广州金融产业规划布局并全面实施各项工作任务,构建广州金融支持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的政策体系,金融支持大湾区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互设、金融产品互认等规则对接领域实施重点突破,在推动与港澳金融互联互通、重点金融机构、金融交易市场和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

  到2023年,广州参与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成效显现,与港澳金融机构协同发展,金融市场进一步深化融合,对港澳资本项目有序开放程度不断提升,资金在大湾区内跨境流动更加便利,互联互通取得显著成效,与大湾区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金融业务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广州形成配置高效、便利安全、生态优良、充满活力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核心引擎,推动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在国际金融市场发挥重要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区域交易中心五大金融中心目标。

  三年完成48条行动计划 跨境投融资业务便利化被提次数最多

  《计划》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研究、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协调与监管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48条行动计划,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南都记者注意到,被提及最多的是关于跨境投融资业务便利化的相关计划,至少有十余条涉及相关具体业务的计划。其中特别提及,将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大湾区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着力发展跨境金融、航运金融、金融科技、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

  呼应要建设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的目标,“绿色金融”也被“cue”到4次。《计划》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对接平台,并共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其次,支持在穗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在穗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和在穗绿色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同时,依托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此外,要深化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将广州打造成大湾区绿色金融核心引擎。

  而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方面,48条行动计划中涉及3条。广州将打造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生态圈,将推动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广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加快发展,探索设立粤港澳金融科技联合实验中心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在穗金融机构将金融科技纳入发展战略。此外,协同港澳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培育和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支持广州科技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发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作用,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采写:南都记者 熊润淼

  来源: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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