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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促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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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近日,河源市教育局发布《河源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公布了河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方面信息,以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或参考。《实施办法(试行)》适用于从2020年秋季起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有效期为3年。

记录综合实践等五大方面评价内容

《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依托“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并严格按照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形成档案等评价程序进行。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既各自独立但又互为补充,能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教师、学校、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成长情况,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评价方式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根据《实施办法(试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其中,在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方面,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五个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与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计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之一,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方面。

五个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可以累加,五个方面得分不作汇总。每个观测点最高值4分,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的达成情况,分0分、2分、4分三级,形成《河源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观测点评分标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依据。

根据每学期末计分情况得出评价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16-20分为A等,12-14分为B等,8-10分为C等,4-6分为D等,0-2分为E等;初中学段结束时,将5个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得分分别累加,分A、B、C、D、E五个等级,80-100分为A等,60-78分为B等,40-58分为C等,20-38分为D等,0-18分为E等。

评价结果作为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

《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报读普通高中必须综合评价五个方面均达到C级以上,报读重点高中必须达B级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重要参考。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招生说明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河源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评价结果的呈现与使用,能反映学生的进步指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同时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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