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熊猫城收购纷争13年未完:小股东宝丰再次“发难”富力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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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熊猫城股东间绵延十余年的收购“后遗症”还没有治愈。
富力地产(HK2777)近期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提到,公司目前尚有一桩重大未决诉讼,即持有子公司成都富力熊猫城35%股权的香港宝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提出解散成都富力熊猫城公司等要求。
5月9日记者获悉,四川省高院已就此作出生效裁判,驳回宝丰的诉讼请求。
宝丰就此发布正式声明:将继续向最高法提请再审,并称“这其实是一场没有赢家的纷争”。
成都熊猫城股东间绵延十余年的收购纠纷,仍未结束。
小股东“发难”大股东
“解散富力熊猫城公司”纷争多年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富力熊猫城由富力地产持有65%股权,宝丰国际持有35%股权。
这起纠纷诉讼的双方——宝丰和富力地产,正是富力熊猫城的两个股东。这场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官司,源于13年前的熊猫城收购案。
成都熊猫城项目最初属于曾经位列2004年福布斯富豪榜第二位、创办海南省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琼能源的陈宇光。
2004年熊猫城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完成后,出于发展的考虑,陈宇光决定出售项目。2007年陈宇光将熊猫城一、二期的控股权转让给了富力地产,自己通过宝丰保留二期富力熊猫城公司35%的股权。
但在此后十余年间,围绕剩余小股东持有的一期公司15%股权、二期公司35%股权,双方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至今仍未能达成协议。
根据富力地产2017年2月的公告,两年多前宝丰将富力告上法庭,向富力熊猫城及广州富力提起公司解散纠纷诉讼。从富力地产年报中可见,宝丰的诉求包括:(1)请求判令解散成都富力熊猫城;(2)请求判令支付按照35%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应分配利润及剩余财产;(3)承担诉讼费用。
2017年11月15日,富力地产公告称成都市中院判决驳回了宝丰的诉讼请求,并强调对公司各方面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但宝丰并未止步,在2018年3月上诉到四川省高院,请求撤销成都中院作出的判决,改判解散富力熊猫城。
今年4月发布的富力地产年报显示,截止报告期,该案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二审做出生效裁判
小股东表示不服将申请再审
今年4月份发布的富力地产年报中称,截止报告期,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而5月9日记者获悉,该案经一审、二审,四川省高院已经于2019年3月作出生效裁判,以宝丰未能举证证明富力熊猫城存在严重经营管理困难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为由,驳回了宝丰公司关于解散富力熊猫城的诉讼请求。
宝丰国际声明
为何小股东宝丰一定要将大股东告上法庭并要求解散公司?宝丰5月9日声明称:2007年10月以来公司从未接到过富力熊猫城召开董事会的任何有效通知和文件,无法参与公司的合法运作,且经向富力熊猫城及大股东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屡次发函,宝丰公司作为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未得以保障。
宝丰相关人士表示,不服成都市中院及四川省高院就富力熊猫城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作出的裁判文书,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