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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唯一!汕尾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命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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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汕尾市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拟命名名单,是粤东片区唯一入选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金字招牌”,能够入选拟命名名单,反映了汕尾在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汕尾市始终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精心守护汕尾的蓝绿本底,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为特征的产业新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新城、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新城建设。

汕尾市高标准编制《汕尾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5年)》,优化生态空间,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1+6”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汕尾市中长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构建顶层设计,以最新理念、最新要求、最新技术,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谋篇布局。同时,针对水环境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森林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水土保持执法防治、生态修复、宜居社区建设等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各主管部门科学拟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汕尾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1年实施方案》等100多个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

如今,汕尾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6年排名全省第一,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达标;海丰西闸国考断面如期达标,取得创建极为关键“入门券”;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城乡饮用水源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实现“四个100%”;近岸海域水质各测点所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多年均维持在“优”级别;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连续两年实绩考核排名粤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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