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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出台具体政策引进人才 市级财政每年将投入不少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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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佛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外界解读出台的《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内含23条具体政策,包括吸引中高级人才、技能人才的具体政策,明确佛山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将有400万元安家补贴等。

佛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方华刚主持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黄永耀解读文件,市人社局、科技局等有关领导出席发布会。

佛山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从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实现一系列创新和突破,既承接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又具有鲜明的佛山特色。

据黄永耀介绍,市领导对文件的起草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亲自指导、带头研究、专题讨论,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程参与。经过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1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把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谋划、一体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形成全市“一盘棋”。

文件提出调整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区委书记任组长。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和市对区的绩效考核体系,更加有效地推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落实。

市级年投入超5亿元

《实施意见》中,市委作出“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引才专项资金”的重大决定,同时要求五区加大投入力度。

黄永耀解读表示,市级财政引才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扶持资金总额从每年8000万元提高到不少于2.5亿元,每个团队的资助标准从100万-800万元提高到200万-2000万元,平均每个团队可获得800万元资助。二是对省创新创业团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扶持,各区按一定比例配套后力争达到1:1的比例,市、区资助总额最高可达1亿元。三是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贴、科研经费和工作经费资助。四是加大博士、博士后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

优化引进培育体系

“《实施意见》在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扶持标准”,黄永耀解读表示,进一步优化“引才”“育才”两个体系。其中突出四个层次人才引进。领军人才方面,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400万、300万、200万元安家补贴,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来佛山工作、新建博士工作站等资助标准按省相关文件执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各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中初级人才方面,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党政人才方面,每年面向全国选调一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公务员,选调比例不低于当年招考计划总数的20%,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实施意见》在人才发展生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树立市场、用人主体评价人才的积极导向,加快建立市场、企业和业绩相结合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模式。完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兴办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搭建行业和专业人才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才智沙龙、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建立市、区人才驿站,为高层次人才学术研讨、研修培训、交流联谊等提供重要场所。优化人才服务,建立全市“1+5”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等。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不少于2名高层次人才,定期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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