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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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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包括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边检自助通关等。从会上获悉,自2月1日起,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份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办理。

省内居民全省范围内可自助签注

2012年1月1日以来,公安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省份推行了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措施,但申请人须满足在申请地居住满一年以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上述限定居住时间的措施已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曲云海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在各省份实现了省内有关信息互联互通,具备了在省内实施无居住时间限制、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条件。

由此,公安部昨日发布新规,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目前全国957个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展了自助办理服务,共投放自助设备7600余台,民众可在家门口、24小时办证。但由于信息通联、设备容量等原因,大部分自助办理设备只能对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自助办理服务,不能充分满足省内流动人口就近自助办证需求。

对此,新措施还规定,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申请人持本省份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证

公安部昨日还发布一条便民措施: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具体来说,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曲云海在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7月1日以来,公安部在部分城市实施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籍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可就近申请部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新规取消了“未满16周岁”这一年龄限制,同时将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籍父母也纳入受惠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新措施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仅需提交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有关亲属关系证明,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材料。

外籍华人居留许可放宽至5年

“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便利外籍华人来华政策措施。”曲云海介绍,为给在华工作、学习、生活的外籍华人提供更为便利的出入境环境,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优化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将签证由之前最长1年多次有效,放宽至5年内多次有效;将居留许可期限由之前最长不超过3年,增加至5年。

根据新规,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在推进自助通关服务方面,新措施规定,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将加强边检自助查验通道建设,2018年,开通边检自助查验通道的口岸数量要达到全国旅检口岸总数的50%,边检自助通关人数要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数读

据公安部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出入境人员总数达到5.98亿人次,同比增长4.76%,其中内地居民出入境总数达到2.92亿人次,同比增长6.73%;内地居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签注1.33亿本次,同比增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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