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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下月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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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在珠海就业,在横琴常住的澳门居民跨境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了。昨天,珠海市医保局对外宣布,7月1日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该政策先在横琴一体化区域内试点,视情况逐步在珠海全市范围推广。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表示,全国住院异地就医系统已建立,常住珠海的澳门人在珠海参保,意味着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异地住院,享受刷卡直接结算,这对于频繁在内地城市流动的澳门居民具有重要意义。

下月横琴试点今后珠海全市推广

为解决常住珠海市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下同)的澳门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结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保障制度特点及珠海市实际,日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今年7月1日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

该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先在横琴一体化区域内试点,视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

为探索珠澳两地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通知》明确,澳门居民常住横琴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在横琴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已在珠海市就业的人员或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除外),可凭居住证以学生和未成年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持社保卡居民

可以享受异地转院就医

2019社保年度的筹资标准为: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财政补贴590元/年。试点期间上述人员参保所需财政补贴由横琴新区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后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规定自行申请补助。

所有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的费用纳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由珠海市税务部门和珠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责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市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澳门居民申报参保后,可到中国银行网点办理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凭社保卡在珠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可实现一站式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珠海市外医院就医的,应先在珠海市三级医院(专科疾病由指定的专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在珠海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联网结算,珠海市外转诊原则上应转往广东省内的定点医院。

数据

去年有2168名在珠海就业就读澳门参保人

目前,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在珠海就业或就读的部分澳门居民。据统计,2018年澳门居民在珠海市就业参保人数约为2017人,澳门学生参保人数约151人;澳门户籍参保人在珠海市住院报销待遇享受人次为349人次,门诊报销待遇享受人次达4408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约363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澳门人在珠海住院达到1007人次,门诊高达36589人次,但享受珠海市基本医保待遇的住院和门诊人次分别仅有349人次和4408人次。参加珠海医疗保险,将有效保障更多澳门居民的基本医保权益。

专家

今后持社保卡澳门居民可“走遍”全国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表示,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保的试点,这是对国家支持在内地居住港澳台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决策的具体探索和落实,对于便利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支持港澳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提供便利。全国住院异地就医系统已建立,常住珠海的澳门人在珠海参保,意味着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异地住院,享受刷卡直接结算,这对于频繁在内地城市流动的澳门居民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政策协同探索经验。

提醒

未办理居住证的也可以申请参保

符合新政策条件的澳门居民可持本人居住证,前往珠海市横琴范围内各村(居)委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未办理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到珠海市税务局各办税厅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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