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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着力社保减费降负,带动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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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高至3000元。

新政策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务实创新,着力社保减费降负,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加大重点群体支持,优化就业服务供给。

失业保险返还为企业减负近60亿元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措施》提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成本为企业减轻负担。在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降低、减征、免征、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基础上,进一步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等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其中,社保费减免政策可为深圳市企业减负近280亿元。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2020年可为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近60亿元。对全市所有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今年放宽了该项政策的裁员率标准,从2019年的深圳市登记失业率2.18%调整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

对部分生产困难但恢复有望的困难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该项政策今年延期执行一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

在激发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措施》提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扩大至所有在深创业的人员,切实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可获得性。免除重点扶持对象反担保。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即可申请最高500万元贷款。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同时,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减免租金。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至每人3000元

在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措施》提出,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就业,符合条件的分别可享受5000元、5000元以及10000元吸纳就业补贴。对2020年期间灵活就业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延长一年。

《措施》鼓励深圳市院校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每年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事后补助。此外,对接收毕业学年毕业生顶岗实习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600元顶岗实习补助。企业吸纳市外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5000元补助

在加大困难人员兜底工作方面,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现再就业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继续保留6个月低保待遇。

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实施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建立24小时重点用工企业调度保障、“点对点”返深专列等举措,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应对受疫情影响的劳资纠纷,设立服务专线。新增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新招员工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员工治疗、医学隔离期间工资补贴等,降低复工复产企业用工成本。

在提升就业服务效能方面,对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无业的新成长劳动力实行承诺制登记失业,免提交失业证明材料。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定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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