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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云安:为自用船舶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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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水上安全秩序,2022年6月中旬以来,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六都镇联合该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云安海事处等部门开展自用船舶登记上牌工作。

7月27日,记者在云安区六都镇大河村看到,由六都镇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逐一对符合要求的自用船舶予以登记上牌,并进行安全教育,引导船主自觉加强自用船舶维护保养,并做到不出租、不冒险航行、不超越航线行驶、不从事客货物经营运输及渔业生产活动等。“对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进行登记的船舶,将由属地镇进行集中处置。”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云浮市镇(街)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用船舶是指:未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册管理,村(居)民因家庭生活或者农副业生产活动使用的非经营性、非水路运输的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个人用于游乐、漂流等水上活动的摩托艇、水上单车、脚踏船、橡皮艇、竹筏、水上气球等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有规定的,参照本暂行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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