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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计划10月底前完成网约车相关办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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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佛山交通运输局获悉,佛山将启动网约车相关办法修订工作,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据市交通运输局透露,今年11月起,所有更新或新增的网约车均须使用新能源车辆。

佛山现行的《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去年6月1日起实施,对网约车辆准入门槛作出指引。《办法》实施一年多后,我市启动修订程序。市交通运输局昨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经过市政府同意,将启动《办法》修订程序,并于10月31日前修订完成。按照规定,从11月1日起,所有申请从事经营网约车的个人或单位,均须依照修订后的《办法》中对网约车的车辆标准和条件,使用新能源车辆。这意味着,11月起佛山更新或新增的网约车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现行《办法》,使用燃油(含油气双燃料)作动力的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车辆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而节能油电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5.0升。至于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则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氢燃料电池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350公里。此外,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还要符合在佛山市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等安全配置一系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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