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每年超4亿元培育高企发展 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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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两个政策文件。据悉,从2018年起,佛山每年超4亿元培育高企发展,扶持资金是往年的4倍。
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梁达明介绍,去年,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547家,是2015年(717家)的3.55倍,净增1830家。2017年佛山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11,03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49.4%。
梁达明说,佛山市往年用于高企培育投入大概是1亿元。《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简称“《行动计划》”)对于高企的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码,制订了19条重点保障措施,从高企认定、高企上规、高企研发投入、树立标杆企业等方面均给予资助,每年的扶持资金超过4亿元,相当于往年的4倍。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5000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累计超过3000家,培育全市规模以上标杆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5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占高企总数达60%以上。同时,还将推动300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股改,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挂牌,新增30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内外上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佛山将对每家标杆高新企业技术补助200万元,对成功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同时,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按照《行动计划》,佛山还将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对运作成效显著的创新联盟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补助,企业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佛山市给予1:1资金配套扶持,市、区财政各承担50%,以此鼓励高企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是资助力度最大,占比最多的。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越多,获得的资助也就越大。”梁达明介绍,按照《行动计划》,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并力争到2020年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比例达80%以上。《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确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应享尽享,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力争到2020年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比例达80%以上。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也是重点扶持的方向之一,《行动计划》提到,佛山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5亿元,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万~2000万元经费资助,各区财政按1:1配套资助。对新引进的省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按省资助经费1:1配套,市、区财政各承担50%。此外,佛山还将通过一系列举措,降低高企融资成本,提升高企“参军”能力,通过发挥创新载体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佛山高企树标提质。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单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可获千万元资助。此外,对于成效显著,产业化效果明显的项目,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分别给予买方和卖方3%的资助,每年每个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