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珠海“无人岛”将可依法申请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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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九洲、小蜘洲、小三洲、大三洲……这些珠海“无人岛”,不久后都将被开发利用。4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就《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日,该《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可依法申请开发利用。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珠海市海域广阔,岛屿众多,《规定》的制定,有利于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生态环境。
数据显示,珠海共有大小岛屿26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10个。根据《规定》,可利用无居民海岛,是指列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依法经批准可开发利用的,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目前,珠海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无居民海岛为8个。
事实上,我国早前出台的海岛保护法已规定,海岛保护规划确定可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可依法申请开发利用。但因国家和省过去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程序尚未立法,珠海获批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在具体开发建设中遇到无法可依问题。
“本次《规定》的实施,是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先行探索,填补法律空白,也是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实施后,符合可开发利用条件的珠海无居民海岛,将采用申请开发,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
“有别于国外‘岛主’式的私人购买私人使用,珠海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将重点围绕生态修复、发展公益及旅游事业等方面展开。”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