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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湛江海关减征增值税11.5亿元 涵盖381项进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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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湛江海关获悉,新一轮增值税改革实施已满三个月,截至6月30日,湛江海关对关区316家外贸企业申报的405.7亿元货物,减征增值税共计11.5亿元,涵盖381项进口商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受益于此次改革的进口商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涉及原油、矿产品、化工品、机械设备等,增值税由16%降至13%;另一类主要涉及农产品、冻品、化肥等,增值税由10%降至9%。

湛江不少企业对本次增值税下调感受明显,以中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湛江最大的原油加工企业,每月需要进口大量原油作为生产原料。增值税新政实施后,该公司成为湛江地区享受增值税改革优惠政策最多的外贸企业。该公司进出口业务负责人表示:“我们今年4-6月进口原油如按原税率需缴纳增值税6.72亿元,但受益于增值税新政实施,实际只需缴纳税款5.46亿元,节省了1个多亿,大幅降低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和资金压力,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研发和再生产,对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据了解,为做好增值税改革相关工作,湛江海关设立了增值税改革政策咨询岗,加强对进口企业政策宣讲和通关申报指导,让企业充分了解减税政策,并加强内部业务培训,突出税率适用专项监控,强化税收分析,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湛江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有效降低了进口企业的税务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为企业后续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特别是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直接享受到了新一轮增值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也使加工贸易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利润增加,为企业研发创新、开拓市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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