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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为企业减负约1291.7亿元 “三个千亿”可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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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为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圳市政府推出“四个千亿”政策,时隔近一年,其执行情况如何?10月30日,深圳市六届人大三十六次会议对此举行专题询问会。会上透露,今年截至9月底,深圳已为企业减负约1291.7亿元,预计全年减负金额可达1500亿元以上。
现状1
除新增发债外,“三个千亿”可如期完成
据“深圳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截至目前,除新增发债1000亿元正在全力推进中,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设立1000亿元平稳发展基金均可按计划或超预期完成年度任务。
减负降成本上,去年深圳已为企业减负1418亿元。今年截至9月底,又共为企业减负约1291.7亿元。其中,减免税费894.1亿元、降低社会保险成本136亿元、降低用电成本40亿元、政策性产业资金资助135亿元、用地优惠政策减负76.6亿元,其他政策减负10亿元。
新增银行信贷规模上,截至2019年9月底,深圳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129.71亿元,较年初增加1690.36亿元。为充分利用各项财政资金撬动新增信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了“1000亿元新增银行信贷”分工实施方案,计划自今年起,平均每年撬动新增信贷333.33亿元。截至9月底,已完成303.13亿元。
新增民营企业发债上,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共完成担保发行债券项目15个,金额共计65亿元。
平稳基金设立及运行上,针对去年国内A股市场持续下跌,深圳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出现“爆仓”危机,深圳市政府及时开展纾困。今年又提出分2期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平稳发展基金。其中,第一期基金截至9月底,已累计为54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资金支持151.56亿元。目前,获得支持的54家上市公司中,32家股价上涨,生产经营稳定向好。
二期基金则由深圳市安居集团出资250亿元(其中50亿元为借款),与市属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公司制平稳母基金,各区则参照建立辖区平稳发展工作机制,设立总规模不少于200亿元的区级平稳基金(或资金),形成市区联动。
问题2
新增发债项目集中在大型上市企业,政策覆盖面亟需扩大
报告和深圳对报告的初审均提及,“四个千亿”政策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由于银企信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银行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出现“惜贷”“慎贷”甚至“惧贷”现象,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仍然较低,甚至还发现有金融机构对民营实体企业、小微企业的抽贷断流现象。
政策的覆盖面也需要扩大。“目前纾困资金(基金)救助企业54家,新增发债项目15个,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上市企业;调研发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涉及约2.5万家中小微企业,占全部民营企业193万家的比例仅为1.3%。”人大方面直言。
而另一方面,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率仍居高不下。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共186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存在股权质押情形,质押数量合计305亿股,融资总额1583亿元,其中质押比例超过80%的有47家,20家股价已触及质押平仓线,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仍然突出。
此外,还有部分民营企业反映深圳作为一线城市,综合地价、厂(房)租、人工等直接成本与其他城市相比依然偏高。
建议3
尽快出台支持民企债券融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四个千亿”政策,报告提出探索设立首席服务专员及对外服务处室(窗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在减负降成本方面,除建立出口退税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用电补贴覆盖面外,应鼓励深圳旧工业区在维持原土地用途不变情况下,可综合运用加建、改建、扩建等手段提高容积率,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同时,加快启动房屋租赁立法,探索建立深圳中小企业产业保障房制度,降低实体经济用房成本。
在银行信贷上,将整合涉企信息、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痛点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应用科技,支持“金融+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打造供应链金融先行示范区。
深圳人大则建议,尽快出台支持深圳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实施方案,甚至可以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解决银行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在推进民营企业发债上,报告称,将尽快向高新投、中小担两家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首期4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剩余60亿元也确保在明年年初到位。同时尽快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对市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考核时,适度放宽对民营企业债券增信项目的风险容忍度,以及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
此外,深圳拟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库和纾困资金退出机制,及时回收流动性问题已经缓解的民营企业的纾困资金,循环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现场询问
副市长王立新:
产业用房“二房东”问题,接下来重点排查
“您提的关于产业用房‘二房东’问题,接下来我们对现有产业用房全面排查清理,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享受政府产业用房,确实需要一个准入机制。”询问会上,面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张丽杰提出的“产业用房违规转租致企业成本加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要求市住建局透彻掌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深圳市政府副市长王立新对此也予以现场回应。
当日,深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十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均到场接受询问。
人大代表王苏生现场询问去年政府及时拿出150亿元纾困资金化解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危险,但同时也引发了对公平性以及救助成本等问题的议论。纾困资金的资助对象和贷款利息确定原则是什么?
深圳市国资委回应称原则是救优救急。救助对象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在深圳注册的优质A股上市公司;二是从历史来看,经营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三是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四是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具有潜在重大贡献。
人大代表孙迎彤现场询问尽管今年前9月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0亿元,但“转供电主体加价”现象也大量存在,如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深圳市发改委回应称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是过去深圳大量的末端电力基础设施都是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转嫁投资成本、配电成本和网损费所致,已引起了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目前深圳转供电主体一共有1637家,有653家完成了整改和退费,占40%。从8月22日开始,市场监管委已对没有整改的984家转供电主体采取执法行动,预计在11月中旬结束。
对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行为,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是取消转供电的中间层。现在市政府正在督促研究解决此问题,住建部门拟对新建物业强制要求实行供电直接抄表到户,遏制新的转供电主体产生;工信部门在牵头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供电安全管理条例》,我们也在研究争取省政府支持,研究深圳供电企业并购或租赁转供电主体投资的配电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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