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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将对高校学位授权、教师职称评、教学、科研、实验等权限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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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高校撤销一批水平不高、办学定位不清晰的学科,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对高校开设新专业不再进行初审;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下放“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等7个事项的权限。

 

 

根据《意见》,各高校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方面,将修订完善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评审指标体系,规范流程,简化程序。学士学位授权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由学校自主审核,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支持更多高校创造条件申报博士硕士学位点自主审核资格;支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参建高校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提升综合实力,突破年限获得博士学位授权。

改革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方面,将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和设置内设机构。

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方面,明确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不过,《意见》要求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对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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