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进一步健全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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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了解到,目前惠州有教育部门主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共527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84家,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其他各类培训机构6000多家。市教育局创新建立“党建引领会建,会建支撑党建”的模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推动成立了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接下来,惠州将以工作专班的形式,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不断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现状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逐步加强
2018年12月底,惠州完成了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5月,惠州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压缩了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秩序与经营方式。2019年,惠州未发生一例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的群体性事件。2020年,惠州由教育部门审批和管理、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527家,与2017年底统计的216家相比有了大幅增长,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为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2019年12月,惠州成立了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在县(区)设立了7个分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同时,在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中设立党总支,在县(区)分会中设立7个党支部,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党建引领会建,会建支撑党建”的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9家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正式加入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
问题
审批监管存在“空白区”和“无主地”
“目前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审批监管‘空白区’。”市教育局负责人在会上说,2018年5月,省明确规定了只保留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因此,自2018年6月30日之后,惠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不再负责审批设立非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这类培训机构的审批设立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部分非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后就开始运作,此类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监管,衍生出监管“空白区”和“无主地”。
举措
各部门围绕重难点问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根据《报告》,针对惠州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将创新实行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以工作专班的形式,组织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按照各职能部门分工,定期或不定期、自行或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各职能部门将结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围绕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加大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课、校外办补习班的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市教育局负责人说,惠州将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违规补课、兼职行为。
《报告》还提出,创新激励机制,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通过开展“十佳优秀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星级评估”“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工作者”评选等活动,促使各培训机构注重品牌建设和维护,提升此类机构教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根据《报告》,市政府将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以及市、县(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具备办学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还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鼓励培训机构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建议
探索推进“区分培训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由于惠州校外培训机构门类杂、范围广,涉及的管理部门多,在监管上存在一定难度。为了更好地区分类别,明确监管责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惠州校外培训机构要进行科学分类、明确职责,建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结合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许可部门、法人登记部门等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研判、科学明确分类,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确定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抓好落实。
“应细化准入标准,从源头上入手,摸清家底,依法对已有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准确把握惠州各类培训机构的数量和运行状况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严管理,共同促进惠州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和家长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强协调、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打破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联合发挥各自优势,达到“1+1>2”的功效,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