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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 选取6个省直部门、10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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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肖文舸)日前,《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我省选取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个省直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中山、江门、茂名、肇庆等10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席数据官的职责将侧重于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数据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发展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组织制订数据治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

  《方案》要求,试点地区各选取不少于3个县(市、区)、5个市级部门分级开展相关工作,健全畅通的决策指挥体系、清晰的分工合作框架和运转高效的组织模式,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公共数据治理、运营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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