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加快发展海岛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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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广东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4年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占全省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去年下达沿海经济带12.49万亩指标(占全省指标60%),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服务保障,完成5个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审批和32个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批复围填海项目22个。
近日,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了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广东今年将推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用林指标向沿海经济带倾斜,致力于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此外,广东还将研究出台《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试行办法》,建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试点工作。
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今年,广东将以大交通、大产业、大城市为支撑,全力保障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发展需求,对支撑“串珠成链”的深中通道和广汕、广湛、赣深、深茂等高快速交通设施项目积极服务保障,依托重点园区助力培育发展重大产业集群,支持湛江巴斯夫、惠州埃克森美孚、揭阳中委广东石化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出台实施海洋六大产业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支持发展高端海工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等六大产业,继续推进海上风电阳江产业基地、粤东运维组装基地、中山研发制造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出台《广东省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湛江海东新区、东莞滨海湾新区、汕头华侨试验区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
加快发展海岛旅游业
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推动海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沿海港口群整合、多式联运枢纽建设,促进滨海旅游、海岛旅游业加快发展。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编制发布广东省海洋经济地图。
同时,积极筹办2019年中国海博会和粤港澳海洋合作发展论坛,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全面参与对外经济交流合作。
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为全面落实国家严控围填海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广东今年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建立健全与省海监总队共同监管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用海监管制度,严厉查处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用途或位置等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扎实做好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建立台账,配合好海洋督察“回头看”工作,按时间节点认真推进4大项21类问题54分项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6月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部备案,按照“成熟一个、处理一个”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用海手续,进一步拓宽蓝色经济发展空间。
严格海域海岸线管控方面,广东将修订《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研究出台《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试行办法》,建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海砂新砂源选址和市场化。同时,加快出台《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启动编制《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20-2030年)》,明确全省1963个海岛的主导功能及重点保护工程。组织开展创建和美海岛、建设生态岛礁和整治修复海岛岸线,重点在三角岛、石碑山角、三门岛、南鹏岛、龟龄岛、放鸡岛等实施海岛生态修复。
广东还注重推进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出台《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用好海岸线整治修复和重点海湾整治专项资金,推动各级加快开展沙滩整治、岸线修复、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出台岸线占补实施细则、岸线价值评估、岸线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此外,广东还将加强红树林保护建设,全面摸查我省红树林分布和宜林滩涂现状,编制《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及隐患排查,指导沿海地市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