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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违反规定飞行罚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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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到,《办法》对无人机的生产和销售管理、飞行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同时规定了微型无人机和轻型无人机的禁飞区域。专家认为,《办法》使无人机合法飞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决方案,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依据和模式参考。

违反规定飞行罚千元

《办法》明确了250克以下微型无人机在适飞区域为50米真高范围内、4公斤以下轻型无人机适飞区域为120米真高范围内。对过高的飞行和禁飞区域的管理、执法,《办法》也做出了清晰规定。比如微型无人机禁止在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空飞行等。不过,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无人机飞行管理深圳试点中,大部分区域都划为适飞区域。但在非禁止飞行区域飞行无人机,也应当通过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报备飞行计划和动态信息。

此外,轻型无人机首次飞行前,应当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完成信息登记,包括所有人的姓名和移动电话号码等。无人机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的,无人机所有人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信息。与此同时,禁止飞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禁止飞行未能有效接入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的轻型无人机。在室内或者拦网内等封闭空间飞行,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无人机操控者违反上述规定飞行无人机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禁止改装破解无人机

在生产和销售管理方面,《办法》要求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无产品标准标识的无人机;禁止改装无人机或者破解无人机系统;禁止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改装无人机、破解无人机系统或者篡改无人机产品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2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

在无人机监管方面,《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轻型无人机飞行时能有效接入无人机飞行综合监管平台,禁飞数据设置实时、有效。若违反规定,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处1万元罚款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办法》还规定,在地面以上3米范围内水平飞行旋翼无人机应当安装螺旋桨防护设备,确保地面人员安全。另外还对无人机操控者作出明确年龄限定,除在室内或者拦网内等封闭空间飞行外,轻型无人机操控者应当年满8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飞行轻型无人机。

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无人机有违法违规飞行的,当责令立即停止飞行。对于不听劝阻,或者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危及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采取拦截、捕获、击落等紧急处置措施。

声音

绝大部分无人机用户可放心合法飞行

“我们很高兴看见无人机管理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大疆创新新闻发言人谢阗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办法》既为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又明晰了地方政府各部门的管理权责,大大提高了试点的可操作性,规范飞行行为,释放适飞空域。深圳试点区域中绝大部分是绿色的适飞区域。可以说绝大部分的无人机用户可以放心地合法飞行。

据了解到,《办法》规定与去年一月份国家空管委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及2018年上线的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一脉相承。“《办法》无论是对个人用户日常使用,还是对商业客户的生产作业需要,都给出了科学的指导。”专家认为,《办法》使无人机合法飞行有了可以落地的解决方案,为全国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样本依据和模式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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