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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广东推出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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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司法部部署,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 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在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从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方面推出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活动从2020年5月起持续至今年年底。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障民生尤为重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法律援助工作助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实际行动。

  10项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供精准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以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在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方面,《方案》提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活动期间可以临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不将房产、住宅和汽车作为认定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价值较大的资产。

  在助推脱贫攻坚方面,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事项。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工单督办等工作;结合落实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认真排查各类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违法违规情况,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

  在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市域内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因应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活动在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上推出了一些有特色、有针对性的便民惠民措施。例如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村(社区)顾问律师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面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准确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或相关证件的申请人,可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省司法厅计划出台广东省民事、刑事、行政、劳动争议等四个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对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样质量评估,改进和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方案》提出,省司法厅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活动,招募50名青年志愿者到粤东西北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缓解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力量不足问题。

  据统计,2019年广东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515宗、受援人数259808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抽样评估质量优良率达87.45%。其中,全年办理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近3万宗,办理中国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案件60宗。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省法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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