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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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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记者/冯艳丹 通讯员/成广聚 吴镝锋)拖欠燃气费、生活垃圾费超过6个月?扣分!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并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为3年。《办法》实行信用计分制,无正当理由欠缴燃气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环境卫生服务费,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等行为都将被扣分。

  《办法》建立了加减分机制,每个信息主体原始信用分为100分。如信息主体被区级以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奖励、一年内参加城市管理领域志愿者活动每累计达10个小时等情况,可获得加分;而产生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则会扣除相应分数。

  失信信息按程度划分为严重失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轻微失信信息三个等级。其中,未获得相关许可无证照从事燃气,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等经营活动等行为为严重失信信息;暴力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权力等行为为一般失信信息;而无正当理由欠缴燃气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环境卫生服务费,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等行为,则为轻微失信信息。这些行为将使得信息主体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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