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佛山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返回

佛山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浏览次数:735 分类:产经

机器人相关企业迎来重大利好。昨日从市经信局获悉,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包括五大申报专题,单项最高扶持800万元。

根据近期公布的《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2018~2020年,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安排1.3亿元,推动佛山市机器人应用和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超过600家规模以上企业应用机器人;建成10~1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支持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建成5个以上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此次申报包括五大专题: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此次补助力度较大,以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为例,对于购置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的12%给予事后补助;对于购置非佛山市企业生产的机器人,按设备购置费用总额的8%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若企业购置的机器人全部为佛山市企业生产的,单个企业单个申报年度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在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方面,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扶持3~5家,对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

《方案》提出,支持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及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做强做大。对经认定的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根据2017年度对非佛山市企业的销售情况进行补助,按整机销售金额的10%给予事后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经专家组认定,对于在机器人本体、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关键零部件成功实现自主研发并突破重大技术瓶颈的,且产品整体性能达到国际主流产品水平等的骨干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

根据《方案》,申报单位须在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申报材料,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提交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