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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斗门区加速建设五大产业集群 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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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底座”和“根基”,实体经济强了,高质量发展才稳。
为切实改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珠海市斗门区在实施壮大实体经济发展“27条”一年后,即将出台实施《斗门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简称《办法》),以加速建设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五大产业集群,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
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到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从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到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办法》在十三大领域发力,推出了新的“实体经济新30条”奖励措施,全方位为企业减负,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经济加强,增强企业获得感与竞争力。
高企树标提质首次通过“高企”认证奖10万元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快速崛起的高新技术企业正成为斗门城市创新的“动力源”,掀开斗门乃至珠海创新驱动的新篇章。
实际上,2017年,斗门就曾围绕实体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水平、园区载体、用地供给、人才发展、金融支撑、企业梯队、精准招商、经营成本、营商环境等十大领域,推出了壮大“实体经济27条”,直击实体经济发展的“痛点”,持续为企业降税减负,实施以来成效显著。
“然而,对比珠三角其他核心城市,斗门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实体企业的引导扶持手段较为单一,力度仍有提升空间,亟待引入引导支持的新手段并加大扶持力度。”斗门区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
“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加快培育、发展本地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实体企业,并在其中催生一批具备新技术、新业态,促进新产业、新模式的优质企业,助力斗门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斗门在去年的政策基础上,再次研究制定了‘实体经济新30条’。”该负责人说。
瞄准斗门区域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创新主体总量偏少、民营经济规模较小、对初创企业扶持力度不足等问题,此次推出的“实体经济新30条”首条政策就对准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树标提质。
扶持办法不仅明确将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同时还将根据通过认定企业申请认定上年度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其中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额外奖励40万元,共资助50万元。
与此同时,给予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10万元资助,对纳入全市综合创新能力排名前50名、财政贡献排名前50名、成长性排名前50名的斗门高新技术企业,也给予10万元的资助。
另外,扶持办法还明确鼓励企业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出“在斗门区内新注册设立并在省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完成发明专利代理20件以上且专利电子申请率达100%的,资助10万元。”
强化创新体系新认定科技研发机构最高资助200万元
创新平台就是集聚创新要素的“梧桐树”,把平台建好了,才能引来“金凤凰”。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孵化器、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往往面临着建设运营成本高昂的问题。
为加速斗门创新载体建设,让孵化器等新型科技研发机构获得持续的生存能力,更好充当企业创新“服务员”的角色,此次扶持办法明确,将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研发机构,分别资助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省、市级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资助100万元、60万元。
同时,扶持办法也明确将对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孵化器认定的,分别资助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分别资助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扶持办法还从运营层面发力,明确对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培育或从市外引进有效期内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家10万元的标准资助相关管理方;同时对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实行三年房租补贴。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的主体,也是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的主力军。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扶持办法不仅明确将从区财政中,每年安排企业研究开发费资助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资助企业创新。
其中,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为项目第一完成者的,按省级奖金以1∶1配套奖励,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为项目合作完成的,按省级奖金以1∶0.5配套奖励,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与此同时,扶持办法从促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角度出发,鼓励区内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技术改造,并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资助。
另外,扶持办法还着重提出,将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方式,对全区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项目、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重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等的扶持,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另行安排扶持资金。
而在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扶持办法也明确,将对利用旧厂房、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或在原用地范围内扩产新建厂房并用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新增建部分50元每平方米补贴,单个项目补贴累计最高可达150万元。
做优做强企业强调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
振兴实体经济,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支点,也是经济政策制定的基点。
在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方面,扶持办法不仅明确将对纳入斗门区小微企业“幼狮计划”培育目录库的企业,在培育期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增长25%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还明确对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累计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当年度达到规模以上的,给予累计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20万元可直接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
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核心动力,也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智力支撑。在此次出台的“实体经济新30条”中,扶持办法多次提出将直接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比如,扶持办法明确,将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工业企业,累计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其中30%以上奖金用于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
同时,扶持办法明确,将对投产超过一年的工业企业,年度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次年新增主营收入超过5亿元、10亿元、50亿元,给予企业累计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8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其中30%以上奖金用于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
此外,扶持办法也明确将对利用旧厂房、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或在原用地范围内扩产新建厂房并用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新增建部分50元每平方米补贴,单个项目补贴累计最高可达150万元。
与此同时,此次扶持办法还瞄准工业互联网的建设,明确要降低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成本,对成功申领并兑现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的企业,每年度最高按服务券实际兑现额度的30%进行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建设也是这次“实体经济新30条”的关注焦点。扶持办法明确,将对获得国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斗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一览
对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资助10万元;对从市外新引进有效期内优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20万元
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研发机构,分别资助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省、市级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资助100万元、60万元
支持规上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扩大产能,上年度企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上,增幅10%及以上,奖励30万元
对企业总部设在斗门区生产基地转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企业,按照企业自成立日起6个月内投入生产设备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共计补贴最高50万元
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工业企业,累计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其中30%以上奖金用于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
对利用旧厂房、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或在原用地范围内扩产新建厂房并用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新增建部分50元每平方米补贴,单个项目补贴累计最高可达150万元
对投产超过一年的工业企业,年度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次年新增主营收入超过5亿元、10亿元、50亿元,给予企业累计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8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其中30%以上奖金用于对企业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
对纳入区领导挂点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名单、区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名单的在建重点产业项目,当年完成年度工业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团队50万元奖励
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认定,最高奖励30万元;通过国家或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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