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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去年处理消费投诉超3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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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召开的“2021年3·15信息通报会”上获悉,2020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0万多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394258件,同比增长5.5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23亿元。

  长租公寓等成投诉热点

  直播带货“翻车”、长租公寓“暴雷”、预付式叠加“消费贷”……会上发布的《2020年度广东省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各类新型消费正成为2020年度投诉热点。

  以直播带货为例,近年,网络消费问题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20年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04997宗,已经连续两年超10万。除传统网购,直播带货作为一种互动式的营销模式,在创造惊人销售额的同时,带来新的消费问题。

  具体来看,消费者反映的投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部分直播商家不兑现承诺;二是推销员夸大产品功效;三是产品质量差,出现变质、破损、开裂;四是退货不落实,拖延退款;五是客服响应不及时,不履行售后义务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同时,长租公寓受到关注。“近几年,长租公寓随着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而炙手可热,快速扩张。加上一般租客难以承受一次性缴纳大额租金,消费贷款应运而生。”据省消委会介绍,2020年,生活及社会服务类投诉52187宗,比2019年增加17920宗,同比增长52.30%。其中由房屋租赁和租金贷叠加形成的长租公寓问题比较突出。

  在接到的投诉中,部分房主不能按时收租,以断水断电断网或上门换锁等方式要求租户搬离;另一方面,租户缴纳了房租却不能正常享有房屋使用权,面临无处可住的困境;此外,还有租户要求退租,但商家超时不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或者以手续费、维修费、折旧费、代收水电费等理由,克扣消费者租房押金;部分以“租金贷”交纳房租的租客,“被”退租后即使无房可住仍需按月还贷。

  新型合同纠纷激增

  在传统消费领域,合同纠纷、网游纠纷、汽车消费等投诉呈现出新趋势、新问题。

  报告显示,2020年,合同类投诉78366件,占总投诉量19.88%,与2019年相比增加约一倍,在一些传统消费领域中出现了新型合同纠纷。

  多地消委会接到关于房屋装修合同变销售代理合同的投诉。据介绍,一些家装企业以低价、优惠诱导消费者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将装修消费变成产品代理,将消费者变成销售代理方,以此逃避法律约束,变相增加消费者责任和风险;事后又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费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此类投诉,因消费者在证据上处于不利地位,而成为维权难点。

  同时,网游纠纷热度不减。2020年,相关投诉持续增长,全年投诉近3万件,同比增长约80%,网络游戏充值、退费、游戏体验和游戏账号等问题最为集中。

  值得关注的是,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占比近一半。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指出,由于大部分网上消费的支付环节缺乏身份确认程序,部分家长也未妥善保管手机和支付密码,一些未成年人借机冒充成年人身份上网,不受“限玩、限充、宵禁”约束,导致相关投诉增多。该类纠纷由于责任难确定、退费难落实,家长意见大,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买养老服务,被忽悠二十万

  3月15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房产消费、老年人消费、线上消费、群体性投诉等维权热点难点。

  逾期交房不想担责

  “不可抗力”被滥用

  房产消费依然是消费者维权的重点。2020年3月,湛江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徐女士投诉,称其于2018年花377662元在湛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9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子。但时至2020年2月29日,开发商依然没能交房。消费者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赔偿,开发商却以“疫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不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绝。之后,陆续有70多位相同经历的消费者也进行了投诉。

  湛江市消委会马上启动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消委会组织调解,开发商承认逾期交房事实,但坚持不承担赔偿。经反复做工作,也只同意以物业费抵扣部分违约金。包括徐女士在内的31名消费者不接受以上方案,于是消委会代理消费者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理,消费者胜诉,判决地产商向徐女士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1928元。判决生效后,消委会又分别支持其他消费者诉讼,最终30多名消费者合计获得赔偿150多万元。

  养老服务陷阱多

  入坑容易退款难

  老年消费的力量逐渐壮大,这使得许多消费陷阱也开始瞄准老年人。2020年9月,广东省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孙先生夫妇投诉,称其受某养老院接待员诱导,在未与子女商量情况下,与养老院签订了为期12月的服务合同,并缴纳2万元订金。之后发现,养老院实际情况与之前承诺完全不符。孙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订金。但养老院称只能在补齐17.8万元尾款后办理转让。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好先补齐尾款。而交齐尾款后,养老院却推诿拖延,不予办理转让,多次联系沟通后,也才勉强同意退还70%费用。

  消委会工作人员首先对孙先生进行安抚,并立即与养老院联系退款事宜。起初,养老院仍以各种理由坚持不能全额退费。但工作人员坚持不懈,摆法律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沟通协商。经一个月时间努力,养老院终于同意仅扣除6千余元违约金,其他款项全部退还消费者。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几位老人,最终消委会共为他们追回养老钱60余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 王佳欣 实习生 芦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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