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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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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卢卓欣、东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魏丹、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浪波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东莞市妇联、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据了解,“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东莞市委宣传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守正创新做好东莞市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推动东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全市良好法治环境。

东莞市司法局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精神为引领,找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多元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聚焦重点对象分类指导,精准化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以法治文化培育建设为核心,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强化普法和治理相结合为抓手,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七五”普法取得实效。

东莞市妇联积极发挥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以“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引,以“建设法治东莞·巾帼在行动”为抓手,全面引领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法治东莞建设。“七五”普法期间,先后荣获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和省妇联“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奖项等。

长安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体现在统筹领导有力度、法治思维有提高、普法教育有创新、社会治理有成效。

东莞市普法办表示,“八五”普法期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扎扎实实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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