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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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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我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指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通知》强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保障基层民生需求办实事、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等重点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领导带头、分级分类,坚持“小切口、大变化”,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提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形成项目清单;要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提出一批帮扶革命老区、关爱英烈后代的保障项目;要围绕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交通安全整治、推动基础教育均等化等重要内容,努力推动更多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性成果,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跟进工作进度,认真验收评估,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要实事求是,尊重地域行业实际和党员个体差异,科学安排民生项目,切实把实事办好;要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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