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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租房合同将有示范文本可循 住房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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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将有示范文本可循。日前,省住建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范本显示,住房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同时,押金不高于3个月的房屋租金。
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住房转租以及作居住功能使用额度房屋租赁,可参考使用本合同文本。范本总共十四条,包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还包含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图、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和相关费用明细表三个附件。
此外,该范本也明确租赁双方须约定房屋出租部位不得超过多少居住人数,也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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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方式: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方菲雅、舒琳,传真:020-83366004,邮箱:gdzjtyjx@126.com、shul@gdgs.gov.cn)
登录网址可查看、下载合同范本http://www.gdcic.gov.cn/XXGK/20181120_article_15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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