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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将正式推行5类业务可“异地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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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业务,市民不再“跑腿忙”。昨日从深圳交警了解到,下个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推行5类业务可“异地通办”以及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的便民措施,方便市民办理交通业务。

据了解,5类可异地通办的业务包括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凭身份证通考”、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以及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而5类可便捷快办的业务则包括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以及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十项措施有四大亮点

首先,实现市民“少跑腿”的目的。例如机动车在试点城市转籍,市民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

其次,加强了身份证的用途。例如驾照考试,市民如果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可在全国范围内凭身份证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且在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后继续参加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第三,号牌号码便捷度提高。市民买车后的临时车牌将由4S店代为发放,让买车开车更方便。第四,手续简化。市民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时,如果抵押权人是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则不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以上服务措施除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仍需进行平台建设外,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

10项便民措施一览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深圳全市6月1日起禁行传统泥头车

对泥头车实施限道、限速行驶措施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蒋偲)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6月1日起,传统泥头车在全市范围内禁行。同时,交警部门发布公告,对泥头车实施限道、限速行驶措施。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泥头车运输企业206家,剩余传统泥头车2400多辆(其中800辆仍在投入营运),新型泥头车7300辆(其中6800辆已正式投入营运),在职驾驶员约1万名;深圳市共有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84家,罐式车辆3800辆。

其他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40公里/小时

一直以来,泥头车是深圳交警的严管对象,处罚、监管手段不可谓不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部分泥头车“顶风作案”,给道路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表示,6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必须使用新型泥头车,同时禁止传统泥头车使用及通行。目前,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泥头车行驶主要路段已启用460多个高清探头对泥头车进行抓拍,6月1日起,传统泥头车违规上路行驶一律按照冲禁令进行处罚。深圳交警将联合市泥头车整治办、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泥头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依法对泥头车实施限道、限速行驶措施。

泥头车应按照规定在大型车车道行驶,未划设专用车道的,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遇车道内施工、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借道通行的,向相邻车道借道不得超过1条车道,不得借用路肩、应急车道及长时间借用相邻车道行驶,借道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内。

凡在深圳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在限定行驶的车道内应当确保安全车速。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快速路最高限速为60公里/小时、其他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40公里/小时。道路实际最高限速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低的限速值为准。

凡在深圳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必须安装有GPS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GPS后台记录显示第一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予以警告;一年内有三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不予核发通行证;所属单位车辆一年内累计有10次以上违规的,将通报市住建局等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该单位招投标资格。

对上道路行驶的泥头车,公安交警将通过路面执勤、电子测速、视频抓拍、GPS测速等方式,对超过道路限速值、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法查处。

市民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深圳交警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公众号等方式对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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