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东莞将中海贫血、血友病、癫痫、艾滋病等10种疾病纳入社保基本医疗保险
返回

东莞将中海贫血、血友病、癫痫、艾滋病等10种疾病纳入社保基本医疗保险

浏览次数:998 分类:产经

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为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稳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该局拟将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癫痫、艾滋病等10种疾病纳入社保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另外,还计划提高六类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以及提高九类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目前,上述调整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中。

 

 

新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分别为: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血友病,耐药性肺结核,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均为25000元;癫痫,肝、肺、心脏移植术后,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均为6000元;肺结核,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5000元;艾滋病,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4000元。

六类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拟提高:高危性心律失常,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由4000元调整为4500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由4000元调整为65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由6000元调整为80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由6000元调整为6500元。

九类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拟提高:慢性肾小球肾炎、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型),这两类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由4000元调整为4500元;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高血压2级及以上(伴有心、脑、肾、血管损害),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脑内占位性病变后遗症期,这五类由6000元调整为6500元;肝硬化(失代偿期),由6000元调整为80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

点击取消回复

    分类

    在线客服x

    客服
    顶部 回到顶部